首辅送来一个证人。
证人只记得一句话。
“陆骁所谋可成。”
七个字。
足够谋反。
也足够查账。
三月十九上午,韩照庭的值房递交证人申请。申请写得很规矩:证人由三司自行询问,首辅方不派人旁听,不要求先采信,也不以此换宁宅调解。
证人名叫曹恭。
六十三岁。
十五年前是刑部临时抄手,负责把宁衡问讯速记誊成整齐卷页。旧案结束后转去地方县学,五年前致仕,现住京西柳桥巷。
曹恭自己走进京邸。
没有人押。
也没有坐韩家车。
他穿一件洗得发白的青衫,左耳后有一道旧疤。闻人清核身份时,他总把右耳朝向说话人。
“左耳何时失聪?”叶惊霜问。
“十二岁出痘,便听不见了。”
“十五年前也听不见?”
“听不见。”
这一点不是后来老病。
是听见那句话时已经存在的限制。
曹恭没有隐瞒。
他先讲自己记得什么。
宁衡被捕第三日傍晚,刑部东值房外廊有人停留。曹恭在里面收问讯草稿,听见宁衡对另一人说:“陆骁所谋可成。”随后脚步向北,门外有人咳嗽,再没有第二句。
“你看见宁衡了吗?”闻人清问。
“看见半边官服。”
“脸?”
“没有。”
“如何确认是他?”
“下午誊问讯时听过他的声音。”
“只听过一次?”
“两次。一次报姓名,一次答是否认罪。”
“另一人是谁?”
“不知道。”
“这句话前面说了什么?”
“没听见。”
“后面呢?”
“也没听见。”
曹恭记得一句。
不肯替它长出上下句。
这比能背出十五年前整段密谈的人可信一些。
也只可信一些。
第一次问讯结束后,闻人清没有让他坐在旁边听众人讨论。曹恭被带到另一间屋休息,一刻钟后由不知首轮内容的女书吏重新问日期、位置和听见的话。
第二次,他仍说“陆骁所谋可成”。
但脚步方向从“向北”改成“像是向北”,门外咳嗽也变成“不确定在句前还是句后”。闻人清保留两次差异,不替他选更肯定的一版。
“为何七个字记得这么准,脚步反而不准?”宁知微问。
“那句话里有靖北王名讳。”曹恭道,“我当时怕牵连,默念过许多遍。脚步没敢追看。”
害怕可以让一句话记得更牢。
也可以让人多年以后只剩自己反复默念的版本。
三司不能判断是哪一种。
叶惊霜带人去刑部旧址复原位置。
东值房建筑仍在,内部隔墙改过一次。旧图显示抄手桌不在东门旁,而在西侧小间。曹恭若坐在登记的第六号桌,右耳朝南墙,东廊在其左侧。
他失聪的左耳,正对外廊。
“你当时坐第六桌?”叶惊霜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