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人清把恩旨拿过去。
她没有先改字。
先在空白纸上划了三栏。
第一栏:现有新证足以推翻。
第二栏:存在重大矛盾,仍待查明。
第三栏:因原件缺失、证人死亡或无法对质,目前不能认定。
“为什么没有一栏写已证明无罪?”谢红绡问。
“因为目前还没有哪项达到完整无罪结论。”
“也没有已证明有罪?”
“需要按七项原罪分别列。”
闻人清先把“宁衡从未奉命接触盐铁卷”放入第一栏。
校勘册若经笔迹、纸墨与日期核真,原判这一事实陈述便被推翻。它能证明宁衡接触并修改过盐数,不能证明修改行为的性质。
“为利擅改盐铁”进入第二栏。
有改数。
没有获利去向。
河损三百的真伪、谁批准、实际盐数与后续仓耗都要查。
“误交奸邪”也进入第二栏。
宁衡确与边军、转运和何松等多人私下见过,但“见过”不等于受诱,也不等于共同犯罪。
“知罪悔惧”进入第三栏。
所谓绝笔原件资格已经严重受损,宁衡本人死亡,主审官两人死亡。不能因为无法重新问死者,便选择最方便的那句心情。
谢红绡看着三栏:“原来一张恩旨里,能塞进三种不知道。”
闻人清纠正:“第一栏不是不知道。”
“那就是两种不知道,一种以前写错了。”
“可以这样概括。”
谢红绡拿过一张废纸,写下八个字。
有错。
待查。
死无对证。
她写得不算好看,倒很适合贴在礼部黄绫旁边。
礼部来人看得眼皮直跳:“闻人少卿,恩旨不是案卷。”
“正因为不是案卷,才不该替案卷先下结论。”
“赦典沿用百年,从来如此。”
“百年沿用不证明适合此案。”
“若每个受赦之人都逐句争辩,皇恩如何施行?”
“不要求他签认罪状即可。”
闻人清说完,把谢恩状翻到正面。
上面已经替宁知微写好一段话。
罪臣宁衡遗女知微,伏念父罪深重,幸蒙圣慈,不胜惶恐感戴。
只差姓名。
连“父罪深重”都不用她自己写。
谢红绡道:“服务周全。”
苏听澜道:“闭嘴。”
“我在夸礼部。”
“所以更该闭嘴。”
宁知微没有碰谢恩状。
她问礼部来人:“若我只接受恢复良籍,不接受其余措辞,可以吗?”
“恩旨不可拆领。”
“那我不签。”
“宁姑娘,这不是买卖。”
苏听澜拨了一颗算盘珠:“正因为不是买卖,才不能把户籍、父亲名声和停止追查捆成一包,说不许拆卖。”
礼部来人这次真喝了一口茶。
茶已经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