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难怪有此等才华!”
人群中,惊叹声此起彼伏。
苏清辞也瞬间了然。
原来,是他。
那个在太学宫舌战群儒的林安。
她作为京城第一才女,自然对京城的各种文道学术圈内发生的事情有所了解。
太学宫的义利之辩,她早有耳闻,一个横空出世的镇国公府义子,辩赢了郑华云和陈云涛,这自然让她有所关注。
没想到,今日在这里相见了。
她深吸一口气,强行压下心中的波澜,目光扫过全场,尤其是那已经彻底失声的天字一号房。
她的声音,清晰而坚定,传遍了闻香阁的每一个角落。
“不必再比了。”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此句一出,满座皆喑。”
她抬起玉手,遥遥指向地字三号房的方向,一字一顿地宣布。
“这第二场诗会的魁首,便是……”
“地字三号房,林安,林公子!”
苏清辞的声音落下,整个闻香阁,仿佛一锅被瞬间烧沸的开水,彻底炸裂开来。
“林安!林公子!”
“魁首是林公子!”
欢呼声、惊叹声、议论声,如潮水般席卷了每一个角落。
地字三号房内,谢卢一蹦三尺高,激动得满脸通红,一把搂住林安的肩膀,用力地晃着。
“老弟!你听见没!魁首!你又是魁首!”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我说老弟啊,你这脑子到底是怎么长的!这话传出去,全京城的姑娘都得为你疯了!”
林安被他晃得有些头晕,脸上却挂着淡然的笑意,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这首词的威力,他比谁都清楚。
秦观的这首《鹊桥仙》,早已被后世验证过,是足以在文学史上留下浓墨重彩一笔的绝品。
用来对付这些古代的才子,多少有些降维打击了。
然而,有人欢喜,就有人愁。
或者说,是恨。
三楼,天字一号房。
“哐当!”
一声脆响,一只上好的白玉酒杯,被狠狠地摔在地上,四分五裂。
郑华云双目赤红,胸口剧烈地起伏,死死地盯着下方那个被众人簇拥欢呼的雅间,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他的脸色,已经不能用难看来形容,那是一种极致的羞辱与怨毒交织在一起的狰狞。
“林!安!”
他从牙缝里,一个字一个字地挤出这个名字,仿佛要将这两个字嚼碎了吞下去。
旁边的陈云涛,脸色同样惨白如纸,双手死死地攥着拳头,指甲深陷入掌心,渗出血丝,却浑然不觉。
输了。
又输了。
第一场,他们引以为傲的宏大叙事,被一首气魄万千的应制诗打得体无完肤。
第二场,他们精心构思的婉约小令,更是在那一句“又岂在朝朝暮暮”面前,被碾压成了尘埃。
这不仅仅是诗才上的失败,更是脸面上的彻底溃败。
更重要的是,这关乎着秦王殿下交代的任务。
他们今日来此,是奉了秦王赵靖的命令,要不惜一切代价,拿下诗会魁首,获得与苏清辞共度良宵的机会,从而为秦王府拉拢这位在文人清流中拥有巨大影响力的京城第一才女。
可现在,两场皆败。
他们仿佛能感受到主位上,秦王赵靖那温和面具下,逐渐冰冷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