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着话不投机半句多的两人,马克西姆苦笑着耸耸肩,将目光放到了窗外。
飞机已经降低到了云层之下,窗外下着雨,雨幕中的纽约灯火通明,就像一座巨大的佛龛,永远燃烧着祭祀神明的灯烛,明亮,却又遥远。
恍惚间,马克西姆觉得自己好像回到了孤儿院的天台上,呆呆地望着远处灯火通明的主城区。
曾几何时,还什么都没有经历过的自己,是如此地向往着那里的生活。
在他的想象中,那里的一切都是锃光瓦亮的,从意大利产的漆皮鞋到美女们的化妆镜,从楼顶的大屏幕到国际商务中心的玻璃幕墙,那里每个人都走得雄赳赳气昂昂,人生过得充实有意义。那里的人永远精神抖擞浑身名牌,永远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和想去哪里,从不迷路也不无所适从。跟浑浑噩噩的,一直都没什么存在感的自己简直天差地别。
那时他还只是个没人关注的死小孩,长相平平成绩倒数,自然也没有女孩子喜欢。与那些故事中即便不出色却总有人青睐的青春片男主角不同,自己只有一场一开始便注定不会有结果的暗恋而已。
他在学校被同学排挤,在孤儿院被欺负,唯一拿得出手的特长却只是唱戏剧一一可惜班上的大家都不喜。他们现在都流行谈恋爱,而他马克西姆,却也只能在角落里默默吃狗粮。
那时每次春节联欢晚会,当班里那个钢琴十级的小美女在舞台上弹琴,当同班男生一色黑礼服围着钢琴翩翩起舞时,他却只能一个人缩在谁也注意不到的角落里托着腮帮子一边边轻声哼唱一边幻想,幻想有一堆黑衣人从天而降簇拥着他去拯救世界,亦或者是如同故事里的男主角一样拥有改变世界的超能力。
他幻想着自己被好多好多人簇拥在中间,所有人都用崇拜的目光看着他,那样他就会觉得自己很牛逼,自然也便不会感到孤独。
然后联欢晚会开完了,大家勾肩搭背结伴离去,而他便等大家都走完了才拍拍屁股回家,并在独白回家的路上继续着自己的幻想,乐此不疲。
就是有点寂寞。
很久以后,他才想明白,自己曾经混的那么惨,不是因为他没有遇到黑衣人,也不是因为他没有穿越,只是因为他总是沉溺在自己的世界中,不善与人交流罢了。
说到底,如果只是想不感到孤独的话,完全不需要什么黑衣人也不需要什么超能力,只要他脑袋机灵点,嘴巴能言会道一点就行了。
而让他想通这一点的,却恰恰是因为他的幻想都成真了。
虽然稍微有些出入,接他的黑衣人是个惊悚离奇的诡异,幻想中的超能力也只是星空之上存在的游戏奖励。可幻想成真的结果,也不过是让他从一个惨兮兮的人变成了一个惨兮兮的生物罢了。
在这边的世界,依旧没什么人会将他簇拥在中间,没人会用崇拜的眼神看着他。
……而他喜欢的女孩,也不会嫁给他。
基里尔正在美滋滋地筹办婚礼,估计等这次任结束后诺诺就要嫁给世界上最棒的公子哥儿,他懂物质享受,有冒险精神,具备领袖气质,还有一身性感的肌肉,最要命的是条件那么好了还忠贞不二,除了中二病以外全无弱点。
即便马克西姆现在牛逼了,能打了,单手就能把基里尔摁在地上摩擦,他要是真被惹毛了只身踹翻校董会也不是什么问题,但那又有什么用?
你能打你牛逼啊?你厉害就一定要别人喜欢你?人家金童玉女天生一对,哪轮得到你这个妖怪来反对?
对,没错,他现在只是个妖怪罢了。
说到底,人类还是那种被杀就会死的生物,诡异也不例外。
而他这种不死不灭的生物,又能算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