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东和爱娴的婚礼一共举行了三次,爱娴的老家一次,张东的老家一次,还有张东生活的地方一次。第一次张东穿着礼服,爱娴穿着婚纱,他们在婚礼上互相告白的那个环节被互相感动。第二次张东穿着没打领带的西装,爱娴穿着旗袍没有化妆,他们在仪式刚结束的空挡在楼上的酒店里疯狂的**,第三次张东穿着拖鞋,爱娴穿着简单的连衣裙,张东酩酊大醉,爱娴气得破口大骂。
缘分就是这样,有时候像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遮遮掩掩,欲扬先抑,欲拒还迎,有时候又像一个青春年少的小伙子,死皮赖脸,横冲直撞。张东离开爱娴之后又进入和某种朦胧和虚无的生活状态里,不过他不再酗酒了,他逐渐明白,想靠那东西来忘掉什么东西是没用的,因为清醒之后那些原本想忘记的东西会袭来的更加汹涌,而且酒后的行为和决定大多数都是愚蠢的。他每周三还是会去原来的那家酒吧,只不过这次只是点一杯酒,或者根本就不喝酒,他看看周围的人,如果运气好,他能够听到自己想听的歌,那么这一晚,他就很知足。平时的生活,他除了工作和睡觉基本都是在看电影或者读书,他讨厌选择,所以电影列表里的片子他逐个地看,有的小语种电影没有字幕,他也会看。他吃着简单的饭,同一个口味的速冻饺子,因为他懒得选择,他把一样的衣服买了很多件,这样,就不用费心去选择,他把思考的时间放在了读书上,这样一来,他就觉得自己好像生活在了另一个世界里,那个古代的,未来的,单纯的,或者野蛮的世界里,他喜欢看书,但是不喜欢看专业书,与那些事业心很强的同事相比,他就像个在混吃等死的傻子。
傻子也有傻子的缘分,大概是人们对于安逸的盼望太过于强烈,男的,女的,苍老的,年轻的。科室的一位同事说工作和生活的稳定也是婚姻里显而易见的优势,于是,他个张东介绍了一位姑娘,这位姑娘也喜欢电影,喜欢看书。于是他们约会的时候经常在书店,一旦进入书店,两个人就像不认识一样,各自奔向了喜欢的领域,默默的度过一下午,然后吃饭,各回各家。他们约会的时候也经常去电影院,各自一言不发的看电影,有时候看一部,有时候看一天,然后一起吃饭,各回各家。张东不知道为什么,女孩说这是她喜欢的婚姻模式,她觉得张东这个人符合自己的心意。对于这种距离稳定而简单的关系,张东从来没有预料到,他觉得自己心里有些别扭,但是具体要说别扭什么,却说不上来,大概是还在把爱情和婚姻混为一谈,他不得不这么像,因为就连当个人**的时候,任何一点出格的行为都不会发生。就像开车时先踩刹车然后启动车辆一样,这种事的程序在意刚开始就被规定好了,他觉得这样不好,但又没什么不好,这不就是自己期盼的吗?自己当时意气用事的找爱娴不也是因为想要这样的生活吗?他们越好了,过些日子就去见父母。
就像大自然里没有一件东西是横平竖直的一样,没有一件事情是可以平稳的,笔直向前的。直到有一天,张东收到了一个快递,是爱娴寄给他的,一个沉甸甸的,摇摇晃晃的箱子,快递员小心翼翼地端着它,放下它,然后拿出笔来让张东签收。他打开箱子,里面是一个毛茸茸地东西,然后这只毛茸茸地东西抬起了头,用惊恐地眼神胆怯地望着张东。居然是一只狗,一只很小,很可爱的柯基。它在一路摇晃中精疲力尽,陌生的环境和陌生的人让它瑟瑟发抖,张东赶紧把它从箱子里抱出来,他觉得自己的动作轻微且柔和,但还是感觉到了小狗身上发出的颤抖,他把小狗放在沙发上,小狗就安静的待在沙发上,一动也不敢动,惊恐的看着周围。张东安静的坐在对面,两个生物对视了很久,小狗才开始慢慢地向周围探索,但是沙发太高,它屡次地试探,还是不敢下来。张东又轻柔地抱它放在地上,它才开始慢慢地探索周围地环境。沙发底下,床底下,桌子底下,它用自己的鼻子四处嗅,忙得不亦乐乎。张东也忙的不亦乐乎,它给小狗倒了很多牛奶,它冲过来一饮而尽,结果,下午的时候它就拉肚子了。它焦头烂额的清理着,小狗就安静的在旁边看着他。张东觉得自己犯了某种错,大概是小狗不能喝牛奶,于是他匆忙换上衣服,准备向楼下养狗的邻居请教,直到他打开门准备出去的时候,小狗才冲着张东哼唧了两声,这是它来到这个家发出的第一句声音,张东忽然觉得它是个家人,此时在问他去哪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