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部分

雾锁天途 鬼马星

第二起案子发生在一个星期前。七月二十日凌晨三点,雷海琼的尸体在青风中学的三楼女厕所里被发现。她的死因显而易见,是被人用刀从背后给捅了,一刀毙命。死亡时间是当天晚上的九点至十点之间。值得关注的是,法医报告上说,雷海琼生前曾遭受虐待,她的手、腰、腿上都有不少新增的香烟燎泡,大腿上还有大片瘀青。根据法医判断,雷海琼死亡前已经有脱水迹象。

根据案情报告上的描述,雷海琼陈尸的姿态颇为特别。她是背朝上躺在女厕所的走廊地板上的,左手臂伸向前方,左手向前竖起食指,右臂放在身体的旁边。莫兰认为,这个怪动作很可能是雷海琼临死前向警方提供的凶手信息。

如王雪所说,雷海琼随身的确带了一个包。包内的物品包括纸巾、口红、香水、眉笔、一个新的塑料袋、一支圆珠笔、一包话梅、三根橡皮筋和两张七月十九日的晚报。

包里没有钱包,没有身份证、驾驶证、地址簿等任何可以说明其身份的东西。因此,警方不得不在报纸上登载了认尸启事。

次日清晨,也就是七月二十一日上午十点左右,雷海琼的弟弟雷海晨与其母亲一起来到D区警察局,确认了死者的身份。雷海晨告诉警方,雷海琼不住在家里,平时很少跟家里联系,逢年过节也基本不回家。“如果不是看到照片里的人很像我姐姐,我是不会来的。”雷海晨说。凑巧的是,雷海晨就在青风中学高二年级就读,只不过因为罹患先天性心脏病,有部分时间不得不在家自学。

从警方对雷海晨之后的两次单独谈话中不难看出,雷海晨已经成为“雷海琼案”的主要嫌疑人之一。警方照例询问了雷海晨的不在场证明。雷海晨告诉警方,案发当晚他独自在家,其母晚上六点至十二点在某私人工厂打工,其父则在S市气象仪表厂门卫室值夜班,没人证明他在九点至十点之间在家,但是当然,也没人证明他曾经出去过。

警方对雷海晨的描述也颇为耐人寻味。“在进停尸房之前,他请求警方给其母亲提供一张椅子,以免母亲昏倒在地上;认尸的时候他情绪平稳,态度镇定,没有流泪,凝视尸体面部达一分钟之久后才做出肯定的回答。自始至终未表露出悲伤、忧郁或愤怒的情绪,对于警方的询问有问必答,十分合作。”

该案件因为发生在夜里,又是在学校的教学楼内,所以没有目击者。报案人是学校勤杂工的女儿凌珑。据调查,凌珑跟雷海晨是同班同学,两人关系融洽,同学反映平时两人经常在一起,雷海晨身体不适时,多半由凌珑送其回家。

凌珑称当天晚上自己失眠,因此突发奇想跑到教学楼去转一圈—她自称这是她治疗失眠的惯用方法—结果无意中在三楼女厕所内发现了雷海琼的尸体。凌珑虽然跟雷海晨是同学兼好友,但她说她不认识雷海琼,是案发后才知道两人的关系的,之前,她从来没在雷海晨家看见过雷海琼本人或她的照片,雷海晨也从没跟她提到过自己有这么一个姐姐。

由于雷海琼案现在仍在侦查中,所以案件的调查过程写得极为简洁。

第三起案件发生在七月二十二日清晨。案发经过没人看见,至今未找到目击者。当天清晨七点十五分左右,警方接到报警,随即赶赴大理路十八号。警方在工地上发现一男一女。女子已经停止呼吸,男子尚有气息,但后脑明显有遭钝器击打的痕迹。

被害人随身携带一个女式拎包,里面的物品有牛肉干一袋、菠萝面包一个(保质期到七月二十一日)、花生糖一包、方便面一包、化妆棉一包、塑料绳一卷、财务空白报表十张、发带一根,花色布袋一个。跟雷海琼一样,她身边没有任何可以确认其身份的物品,但警方很快就从那名跟刘玉如同时被发现的男子—高竞口中知道了被害人的姓名。

被害人名叫刘玉如,现年四十五岁,本市人,是本市力容商贸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邻居说,二十一日晚上九点半左右曾经看见她离开家,后来就没见她回来。

法医检验的结果是,刘玉如生前也曾遭到过虐待,身上有不同程度的割伤,手腕上有明显的绳索勒痕。警方在工地简易房以及在简易房后面的垃圾堆里发现了她的头发和衣服纤维。她的死亡时间是七月二十二日清晨的六点至七点之间,死因经确认是勒杀,凶器是两双X牌弹力丝袜,警方在高竞的包里将其找到,高竞称他对此一无所知。高竞告诉警方,案发前一晚,他跟本案的报案人陈牧野约好清晨六点四十五分在大理路案发现场附近碰头,但他赶到工地后不久即遭到袭击,之后就不省人事,直到警方到达为止。

陈牧野的说辞与高竞并不吻合。陈牧野称他在案发当天清晨五点左右收到一张塞进门缝的条子,要求他到大理路工地去取他父亲陈东方的物品,不想等他赶到工地后,却发现受伤的高竞和被杀的刘玉如。陈牧野承认自己认识被害人,被害人是其父亲的朋友,但他跟被害人之间从未有过任何交往。

警方似乎也意识到陈东方是该案的重要关系人,在案件报告中专门附了一张陈东方的户籍档案资料,资料的复印件上有人用黑色钢笔写了一句话:“陈东方目前下落不明,正在查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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