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雾锁天途 鬼马星

“高竞,这张报纸你已经看了快十分钟了,你到底在看什么呀?”莫兰不耐烦地问道。今天是他们认识以来第一次单独外出,她跟父母说要去同学家做作业才溜出的家门,想不到一见面他就拿着张报纸一直看到现在,让她非常生气。他到底找我来干吗呀?早知道真应该去看表姐打篮球。

“我在看一个女人的照片。”高竞若有所思地说。

女人?莫兰心里把这两个字过了一遍。高竞抬头瞄了她一眼,马上把报纸递到她面前。

“不要瞎想,看看这个。”他指指报纸的中缝。莫兰发现那里竟是一张认尸启事——今天凌晨三点,在本市一所中学的女厕所内发现一具无名女尸,经该校确认此女非本校员工。此女年龄在二十五岁左右,上身穿白色紧身棉质吊带衫,红色披风,白色紧身裤,白色高跟鞋,肉色丝袜。请此女亲戚朋友或知情者见报后速与警方联系,联系电话××××××××。

“这就是你看的—女人?”莫兰盯着认尸启事上方那张照片,愕然地问道。

“至少她活着的时候,应该是个女人吧。”

“你看这个干吗?”

“我觉得我见过她。”高竞凝神思索了一会儿,问道:“我有没有跟你说过,三年前我曾经在火车上碰到过一起失踪案?”

莫兰想起来了。

“这事你说过。难道你觉得这就是当年火车上失踪的那个女人?”莫兰重新低下头审视照片上那张眼睛微闭,表情僵硬的脸,“都过去三年了,你能肯定是她吗?”

“她的脸我记得很清楚。其实那次我一下火车就找到了一个擅长画画的朋友,我让他根据我的印象画出了那个女人和她弟弟的模拟像,现在那两张画还在我家呢,我以后拿给你看,真的很像。”他注视着报纸上的认尸启事,“我有种感觉,总觉得将来会在马路上碰到他们,想不到,她竟然上了报……”

“哈!那也算马路偶遇,因为报纸是你在马路上买的。”莫兰讥讽道。

高竞横了她一眼。

“这能怪我吗?说好十点见面,你十一点才到,我不买张报纸看,还能干吗?”他气呼呼地说。

“我不是为了劝架吗?要不是我妈要把我爸赶出去,我能迟到吗?我本来九点半就准备出发了。”莫兰委屈地替自己辩解。

“你九点半出门也是迟到。你知道我是几点到的?九点三刻!我八点五十分就出发了……”他看她满脸不高兴,又好奇起来,“你爸妈吵架了?为什么?”

莫兰很想把自己家发生的事和盘托出,但想想又忍住了,因为老爸做的事实在叫人难以启齿。家丑不可外扬,而且今天是他们第一次单独外出,还是不说这些扫兴的事好。

“没什么,他们只是偶尔争几句罢了。”莫兰敷衍地说道,随后用手点点报纸上的女尸,“你知不知道,人死后拍的照片跟她平时的样子会有很大出入?就好比我现在跟你说话时是一个样子,死了躺着又是另一个样。”她昂起头,模仿死尸,做出一个异常呆板的表情,“你瞧,要是我这样,你能认出来吗?”

“哈哈,我能。”他看着她傻笑。

“那肯定是我装得不像。我外婆死后,我去参加追悼会都认不出她了。所以你不要太相信自己的记忆力。这个女人不一定是她。不过……我倒是很想知道尸体是在哪所中学的女厕所发现的。”莫兰盯着报纸上的电话,琢磨起来,“应该是就近报案吧,警察局的电话是五六开头的,那应该就是在D区。不知道是D区的哪家中学。”

“D区离你家好远。”

“嘿,是很远,不过我表姐就住在D区。她中学六年都在D区念的,我让她帮我打听一下。”莫兰想起,今天晚上表姐照例要来她家吃饭,正好可以跟她聊聊这件事。

可高竞却突然从石凳上站了起来。

“这太麻烦了。我宁愿用更直接的方法。”他道。

“更直接?”

“我现在就去警察局认尸。老实说,我也不能肯定这女人是不是三年前我见过的那个,所以我想亲眼看看,正所谓眼见为实嘛。”他整了整皮带,一副整装待发的模样。

“你现在就要去吗?”莫兰问。

“不行吗?”

她真没想到,第一次跟他单独出来,他竟然中途要去认尸,真是闻所未闻!她本来还指望他至少会带她去看场电影呢,就算没电影看,到公园的小河边走走也行啊。

“那好吧。拜拜。”她板着脸拎起书包就走。现在她真后悔出来跟这个呆子见面,也不知道爸妈怎么样了。她出门的时候,老妈还没理睬老爸,早知这样,她宁愿在家做和事佬。想到这里,她加快了脚步。

“喂,你跑什么呀!”他跟了上来,现在他已经看出她的不高兴了,“你别走啊,让我去看她一眼,你也不会少两斤肉。要不你在停尸房外面等我,好吗?我保证马上就出来。”他拉住了她的袖子。

我为什么要在停尸房外面等你?一听这句话莫兰就火了,但又不便发作。她心想:我要是说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约会,不想在停尸房门口度过,就显得我太拿你当回事了,我才不干!可是你比我大五岁,就算我不说,你也该明白呀。你到底为什么约我出来?难道就是为了带我去看尸体的吗?大笨蛋!

“莫兰,你生什么气啊,大不了我请你吃炸鸡。”他挡在她面前,从口袋里掏出三五张百元人民币来。

她停住了脚步。

“哪来的钱?”她知道刚满二十岁的他还在警校受训,既没收入,家里又从不给他零花钱,是个名副其实的穷光蛋。

“我打工挣的。前几天不是有个老板开展览会吗?我跟几个同学去当了回保安,嘿嘿,去了六天,挣了六百元。怎么样?不错吧?”他喜滋滋地说着,用宽阔的肩膀挤了她一下,流里流气地说:“怎么样,跟哥哥去吃炸鸡吧?我可是为了跟你见面,才去打这份工的,不然哪会去受那个罪?一天十个小时,从早站到晚,连口水都喝不上。”